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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 是只边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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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乐的日子本就过得很快,对于一天醒不了多久的小狗来说,日子就过的更快了。

因为林孓不乐意动弹,几乎是小狗里面最安静的那一个,所以他也沦为了最底层的枕头垫子。

最近这几天光是每天睡觉时叠在身上的小狗们的重量都大了不少,今天更是做了个可怕的梦,梦到那辆大卡车直接从自己身上碾了过去。

“呜呜!”

救命!

吓醒后连爪爪都还在颤抖,林孓躺在地面上直愣愣的喘着粗气,眼前好似还被那圈黑色的轮胎压制着。

远远的狗妈妈注意到了他的情况连忙凑过来舔了舔,看他吓得一个劲都在发抖,直接把他一口含在了嘴里。

“嗷,嗷呜!”

我,我没事了!

哪有这样安慰小狗的!林孓这么想着,身体却很诚实的被安抚了下来。他挣扎着挥舞起了小爪子,终于靠着自己的努力钻出了狗妈妈的大嘴。

今天睡得有点久,晨间的阳光恰好透过宠物店的玻璃门洒在了店里,又在几根货架边的不锈钢管子上晕出灿烂的光圈。

每一天自己的五感都比前一天的更清晰一点,今天更是能够明了的看清店里被阳光照射着飘舞在空中的毛发。

林孓静静地观察着,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的鲜艳,色觉竟然和自己曾经是人类的时候也毫无差别。

他甚至清晰的分辨出,自己是一只黑白色的边牧,狗窝里的小狗们还有一只金边,一只陨石。

狗妈妈也是一只陨石色的边牧,一双湛蓝的蓝色眼眸又透又亮。她淡蓝色的毛发胡乱分布着一些小小的黑色颗粒,总能让林孓想起自己从来没舍得吃过的麦旋风雪糕。

这么一想,自己在过马路前手机里刷到的视频好像正好也是边牧呢。

“又是缘分,店长也爱说缘分,我猜这家店就叫缘分宠物店。”他摇摇尾巴吐槽道。

一想到视频,林孓又想起了几只很多粉丝,非常聪明的网红边牧,咧嘴一乐:“人家说什么上过大学都是开玩笑的,那我可是真正上过大学的边牧呢,虽然也只是一个普通大学。”

曾经他的梦想就是攒很多很多的钱转行去当一位宠物博主,现在看来宠物博主是当不了了,也许自己能考虑考虑,成为一个宠物博主家的宠物。

有了目标紧跟着就有了计划,他这几天都在悄悄观察那些来店里看狗狗的人,可他还是一个中意的人都没找到,不是嫌弃长得不好看,就是嫌弃人家态度不好。

店老板实在是太能说会道了,哪怕是路过的客人也愿意进来看看,林孓专心致志观察着,渐渐已经从期待变成了无奈。

好在他现在的感官格外灵敏,每次都能提前预判来人,然后开始表演。

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明明能看到更多的色彩,听力也比同胞的小狗更好,视力却又融合了狗狗这种有点广角的视角,能看东西比以往更多,反应更快。

不仅如此,他的听觉和嗅觉也是狗狗的,比人类灵敏百倍。当几种感官结合在一起后,整个世界的面貌都与以往有了天翻地覆的区别。

很多时候明明什么都没有看到,远远的气味就能让他分辨出来人的性别和卫生习惯。

比如男人的身上汗味更大一些;有的女性喜欢喷香水,味道会更刺激一些;有时候,隔着玻璃他都能知道,外面穿着厚厚尿不湿的小朋友忍不住尿在了裤子里。

这种嗅觉先视觉和听觉一步的信息获取方式实在是有些超前,林孓至今都没能适应好。

总有一种初中生好不容易偷到了数学考试的答案,上面的解题方式却用到了微积分的感觉。

除了感官,还有四肢。

四驱运行的方式简直颠覆了他的经验,以至于他一直以来都是用挪动的方式来移动,屁股上的毛都被他压得扁扁平平的。

直到连边上的小狗们都开始磕磕绊绊走路时,他才掌握了竖着滚和横着翻的快速移动方式,时而滚成一颗芝麻球,时而翻成一条芝麻春卷。

这种暴力移动的方式不仅很省力,耍起来也特别好玩。再一次滚到小狗堆里把大家全都打散后,坐在远处的店长发现了这边的动静,把他拎起来又一次检查了四肢。

“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还有一只小边牧不会走路,喝奶还是挪过去的,也不爱打闹,我摸着感觉骨头没什么问题。”

到底是老手,店长摸了几下后很快又坐回了椅子上。他懒懒的拿出了手机点开了微信,虽然距离隔得有些远,但还是被林孓听了个一清二楚。

对面很快回复了,店主点开后就打开免提把手机放在了桌面上,慢慢的喝了一口茶。

“再过段时间还不能走就带过来看看吧,有的小狗也不是哪里不行,就是比较蠢,学不会走路。”那个声音这般说道。

这可怎么行?都要被人说蠢了!

林孓气急。

这个狗爪爪握不起拳头,为了发泄自己心中的怒气,他只能气鼓鼓的吹着嘴皮,吹起了自己的胡须,又伸爪在狗窝的泡沫地板上刨了几爪。

悄悄的挪到了狗窝的深处,林孓用前面的小狗们挡住了自己的身影,他恰好挪到了狗妈妈身边,靠着她软软的肚子勉强站了起来。

但是也只是站起来,四只爪爪好像只能起到支撑的作用似的,一只也抬不起来。林孓颤颤巍巍的抖着腿,又粗又长的小尾巴紧紧的贴着后腿,连白色的尾巴尖儿都不敢翘起来一点。

“呜...”

怎么办?到底怎么走!

怎么这个时候身体就没有本能了呢!

抬眼看了看无奈的大狗,林孓深知这件事情只能靠着自己来克服了。他只好想象着自己在地上爬动的样子,在大脑中对四只腿下达了“前进”的命令。

“咚!”

他的后腿抢先蹬了地,前爪却紧紧的扣住了泡沫地板不得动弹,这一瞪就直接把脑袋蹬到了地上。

泡沫地板很软,自己的脑袋也很多毛,其实一点也不痛。

可周围的小狗都好奇的看了过来,一只已经甩着小尾巴哆哆嗦嗦的走来,虽然人家走得抖,但是走得动呀!

耻辱,实在是太耻辱了。

好歹自己是一只上过大学的边牧,却在学走路的环节就趴下了。他越想着,挣扎的越厉害,两只后腿像桨板似的划了起来,打在泡沫垫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。

不,人家的桨板好歹能把船划走,他的腿却不能把自己划走呀!

林孓觉得好累,他直接趴在了地上,两条后腿直直伸出摊成了一张板鸭。以前光顾着嘲笑柯基爱板鸭趴,轮到自己时才发现真的还蛮舒服的。

他胡思乱想着,干脆就伏在地上观察着别的小狗的动作,大家的动作都大差不差的,很快就被他总结出了简单的规律。

先...迈...一条左腿。

他撑起身子来站着,伸出了自己的左后腿。

然后是...对过去的前腿,再另一条后腿,最后一条前腿,不断循环这样的组合。

林孓给自己定下一个顺序:左后右前,左前右后。

可哪怕是练好了顺序,他无论如何还是走不快,总觉得身子一个劲的在摇晃。

他不断练习着,歪歪斜斜的走出了狗妈妈的庇护圈,失去了能够倚靠的支撑。但大狗很快跟了上来又重新在他身旁卧下,那湛蓝的双眼清晰地倒映着小狗努力的身影。

真好看啊,这是陨石色的边牧才允许的蓝色眼睛,晶莹剔透的,在灯光下有着宝石一般的质感。

无论是第几次看到,林孓都那么的喜欢,可惜自己是黑白色的边牧,只有黑色的眼睛。

“不行了!太累了!”林孓感觉四肢都因为用力过猛开始僵硬,他撑着走完最后一段路,直接扑进狗妈妈毛茸茸的身子上。

“汪呜。”

真棒。

大狗舔舔他的脑袋舔舔他的背,又舔舔他酸胀的爪爪,就像是无条件支持着自家孩子的家长似的。

“像这种这么爱鼓励孩子的妈妈,真的很容易溺爱出熊孩子的!”林孓这么想着,还是不争气的高兴的翘起了尾巴。

小狗的身体像一枚快充的电池,哪怕累的不行了,也能在片刻的休息后瞬间恢复能量。

林孓下意识般舔了舔自己的爪垫,用力支起身体。

一步...又一步...因为愉悦而摇起来的尾巴,不知不觉成了最好的平衡辅助工具。

原来还得摇尾巴才能走!

林孓专注的看着前方的地板越走越快,不知不觉就忽略了外界的声响。

不知什么时候,一对父女走了进来,小女孩扒着透明的围板,兴致勃勃的看起了林孓学习走路的模样。

“爸爸,你看!这只狗狗走的好可爱呀,尾巴甩得特别开心呢。”她唤来男人,指着林孓道。

店长忽的出现了,好像身上随时带着一个做生意的雷达似的,他满脸笑容的伸手就捞起了林孓,招呼小女孩走过来。

“很可爱是吧?要不要摸摸看?”店长半屈下身,把林孓递了出去。

女孩的个子很小,扎着可爱的双马尾,但是在现在林孓的看来也是一个巨大的东西,他差点没吓出猫一样的飞机耳,恍惚了一下才反应过来,店主又要开始推销小狗了,这次推销的还是他。

可是虽然这个小妹妹看起来很乖很听话,但他还是想一个更安静一些的家。

林孓迅速转动了一下脑子,他装出一副非常害怕的模样夹紧了尾巴,身体自发抖动起来,还张开嘴发出恐吓的声音。

“小如,它好像比较害怕,我们换一只胆子大的小狗好吗?”父亲有些担心,摸了摸女儿的头为难道。

小狗的乳牙有些尖锐,一不小心就会戳破女儿稚嫩的肌肤,他实在是放不下心来。

“那好吧。”女孩脆生生地应道。

她很懂事,况且别的小狗也是一样的可爱,在她眼里并没有什么区别。

于是店主顺势把林孓塞回了狗狗堆里,又捞出来了一只新的小狗崽。圆滚滚的小边牧十分亲人,摇着尾巴舔着小女孩的手指,把她逗得咯咯笑。

父亲这下也满意了,转头和店主商讨起了价钱来。

看到事情发展的很顺利,林孓赶紧趁着他们谈话的时间东倒西歪的钻进了狗妈妈的肚子下面。

他可不想给店主留下什么印象,要是店主觉得他又学不会走路,又不亲近人,把他随便送人了可怎么办。

而且他也还想在宠物店里再糊弄一段时间,好歹也能多学学怎么当狗,免得以后露馅。

父亲跟店长敲定下了后面的那只小边牧,照旧被忽悠去了宠物用品区,带着兴高采烈的女孩挑选用品去了。

本来挺热闹的狗窝里又多了一只带丝带的小奶狗,想偷偷藏在小狗堆里都没那么容易了。

不会最后只剩下我一只身上光溜溜的吧?

林孓郁闷的把头迈进了狗妈妈毛毛里,可还没等他想出来什么对策,又舒舒服服的睡着了。

得益于自己现在无比清晰的视觉,这么多天以来,林孓一直都默默观察着他们这一窝小狗。

不得不说,还不满月的时候就能被定出去,品相确实都是一等一的好。身边的小家伙们一个个毛茸茸圆滚滚的,爪子又大又厚,脸上的花纹就没有不整齐的。

店主就一点也不操心卖不出去,他每天悠闲的在店里喝茶,三分钟挑走一根狗毛,五分钟小酌一口。

宠物店里常年飘荡着各种茶的香气,林孓不懂茶,但也闻得出来这些茶饼的价格不菲。

本来这一窝加上林孓有九只小狗的,这几天又被选中一只小金边,算下来还剩六只没有被定出去。

林孓真是庆幸自己顺利的学会了走路,不然他会越来越成为一个显眼包。

当狗当久了,他似乎被小狗的身体影响了脑子,之前娴静的模样都维持不下去了。他开始频频参与玩耍打闹,而每当转身看到自己的尾巴时,还总会诞生一种奇怪的冲动。

“追上!追上去!”

白色的尾巴尖就是最显眼的标志,永远引诱着,让小狗想张开嘴去咬上一口。

他转起了圈圈,却怎么都追不上,咬不到也抓不到,最后转的晕乎乎的,东倒西歪的把自己甩到了透明挡板旁。

狗妈妈很快把他叼了回来,按头就开始给他洗口水澡。

反正也躲不了,不如直接躺平让舔,林孓舒服的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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