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煜哲第一次见到蒋珩婷的家,是在她没睡醒、顶着乱发、穿着宽松T恤开门的那天。
“你怎么来了?”她声音还带着刚醒的沙哑,眼神有点迷茫。
“我太想你了。”他靠在门边,懒洋洋的笑,“昨晚梦见你转头就跑,把我丢在大街上淋雨。”
她冷笑:“梦都这么戏剧了?”
“可不是嘛,醒来我就决定要来找你报仇。”
他拎着早餐,一脸欠扁地晃进她家客厅,熟练到像自己家。
蒋珩婷这才意识到,她早就让这个男人,在她生活里住下来了。
熟悉的步伐,会在玄关脱鞋,知道厨房餐具在哪,知道她喜欢喝温的豆浆,连她猫的名字都记得清清楚楚。
她心里莫名一阵暖,又有点酸。
“煜哲。”她站在他身后叫他。
“嗯?”
“你是不是……太黏人了点?”
他转身,看着她,一本正经:“不是我太黏你,是你太像家了。”
她愣住。
他走上前,低头靠近她的耳边:
“我从小到大,没怎么有过家的感觉。”
“但你一开门,我就知道了,原来这就是。”
那天的早餐特别好吃。
不,是特别甜。
连她那只平时只亲她的猫,都肯让陈煜哲摸头了。
后来助理问她:“你怎么最近笑得这么甜?是恋爱了吗?”
她笑而不答。
她不是恋爱了,她是被黏上了。
但她不想挣脱。
她从小就习惯冷静、独立,不喜欢让别人走进自己的生活。
可他一点点地渗透进来,像阳光落在屋子里,让她无法拒绝。
她不是不爱别人来靠近她,是没有人,像他那样——让她觉得“靠近”是种安心。
后来她在采访里被问:
「你现在心情最放松的时刻是什么时候?」
她低头笑了笑,回答:「当他在我家沙发上看比赛,我给他递水,他顺手握住我的手的那个时候。」
那种平淡,却甜得要命。
他成了她的家。
而她,从来不是怕黏人,只是没遇过,一个值得她被黏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