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煜哲很少对任何事这么认真。
不是不认真,是不在意。
他从小就被夸帅,被说聪明,打游戏是天才,学什么都快,随便混混就能拿到前几名。
他以为人生就是这样——轻松、无聊、赢到底。
直到遇到蒋珩婷。
她是他青春里唯一让他甘愿输一次的人。
哪怕是输得彻底。
高二那年冬天,学校有活动表演,他从电竞社硬是被老师拖上去做主持,和音乐社表演一起搭台。
他在后台看到她换装。
她穿着纯白的雪纺裙,头发扎起来,肩膀线条漂亮得像画,眉眼淡淡的,却自带一股气场,让人根本不敢多看。
他站在一旁,心跳突然乱了拍。
节目单上,她是压轴演奏。
但他在彩排时看到了那位男生——林序,站在观众席第一排,手里还捧着一束白玫瑰。
他瞬间懂了。
原来她喜欢的人,真的不是他。
他那一晚主持失常,词忘了,节奏也乱了。
台下老师笑说:「这孩子是不是喜欢哪位女生呀?紧张得不行。」
他尴尬笑笑,却没回嘴。
只有他知道,他紧张的不是表演,是怕自己喜欢的人,看都没看过他一眼。
结束后,林序走上舞台,当着全校的面把玫瑰递给蒋珩婷。
四周起哄声此起彼落,连摄影师都特地拉了近镜头。
她没接,也没拒绝,只是站在原地,神情不变。
陈煜哲在人群后头看着,心口像是被什么狠狠捶了一拳。
他第一次体会什么叫——难受到说不出话。
回宿舍的路上,队友问他:「诶,蒋珩婷是不是喜欢那个林序?」
他沉默几秒,抬头看天,才低声开口:
「不知道。但如果她真的喜欢他……我也没资格说什么。」
那天晚上,他发了人生第一条匿名校园树洞投稿:
【她喜欢的人不是我,但我还是想把她的一切都放在心上。】
我什么都不怕,就怕你心动的人不是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