琴酒与朗姆见面时谈过该怎么安排伏特加。
哪怕朗姆说这是演戏,那也只是针对琴酒而言。为了增加这场演出可信度,朗姆认为杀了伏特加也是值得的。
朗姆甚至已经为此写了一点草案,不等他进一步陈述细节,琴酒就否决了他的提议:“不行。”
朗姆倒没急,他皮笑肉不笑地说:“这件事绝不能泄露,他知道的太多了,只有死人才不可能吐露秘密。”
琴酒也非常认同这个理论,但理论和实际是两码事。合适的生活助理太难找了,鬼知道还能不能找到下一个,他冷漠地想,你知道的更多,你怎么不去死一死。
他嘴上一句话都没说,只是盯着朗姆,朗姆就知道这事没得商量了。
琴酒态度这么坚决很少见,而为某个人这么做更是闻所未闻,所以朗姆立刻妥协了:“如果你想保下他,那就别让任何人找到他。”
随后朗姆假惺惺地叹了一口气,伏特加也不是必须要死,他就是想恶心一下琴酒而已。
其他机构的行动方针尚未可知,但组织的追杀与搜捕都是货真价实的,就算朗姆准备派出的人手不算多,伏特加也没有足够的能力摆脱这场追杀。琴酒既然不同意他被当作牺牲品,那么与其让他留在身边拖后腿,不如从一开始便把他从这场闹剧中剔除。
于是刚下班没多久的鱼冢三郎被一通电话叫去赶航班,大哥只给他留了寥寥数语,直到落地去给大哥的爱车办手续时,伏特加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放假了。
或者说,已经从组织离职了。
……
——澳大利亚,珀斯。
浮标没入水中,拉力若有似无地通过传到手上,鱼冢三郎开始收线。不是条大鱼,他想。
刚来到这里的那几天,鱼冢三郎觉得总归要体现点度假的气氛,于是他特地泡在海里等待了一次日出,感觉不怎么样;变着花样折腾了几顿当地名吃,觉得还是日料更合胃口;尝试冲浪,以失败告终,他果然不适合极限运动;出海钓鱼,这个倒是体验不错,所以就保留了下来,现在他每三天出海一次。
是条鲷鱼,大概半米长,重五磅左右,与他身后甲板上躺着的那条长约三米的旗鱼相比,确实不是条大鱼。这条旗鱼之前突然咬钩,差点把他拽进海里,不过他委实无聊得可怕,所以就耐心陪它在海面上缠斗了三个小时,幸好他今天带的是卡宾,最后一枪洞穿了它的脑袋。
不到一个星期,他就已经体验够了海滨风情。倒不是失望,他清楚自己是个没有情调,无法领略自然风光美丽所在的人。他当初提的要求只有各路机构的眼线少一些,如果阳光也不错的话就更好了,大哥的选址简直完美。
他拿起抄网捞过这条咬钩的猎物,为它摘除鱼钩,转手把它放进了鱼箱,他不准备吃它,返程时他会把钓到的鱼一并倒回海里,如果钓鱼的乐趣在于吃鱼的话,这可就太可怕了。
现在他已经在珀斯待了三个星期,在这期间,除去外出买过两次生活必需品外,他仍保留的室外活动只剩钓鱼和每天晒会太阳。毕竟是座自购置起便无人居住过的别墅,介于保密性也无法雇人维护,出于磨损考虑,装修时并没有在室外做什么布置,因此他搬了把沙滩椅到临海露台。
鱼冢三郎挂上新的饵料,又一次甩钩放线,在珀斯的日子就是这么平淡。
或许有些无聊,但这正是他以前从未得到过,只存在于想象中的平淡。以往他谈不上有多么渴望这种东西,切实体验过之后发现确实如此,他果然适应不了这种生活。
今晚做鲷鱼烧吧,鱼冢三郎做好了晚餐决定,神情却开始变得有些忧虑,他想起了许久没有联系他,未来也肯定很久不会联系他的大哥,即使他对大哥再有信心,他也无法想象组织短期内覆灭的情形。
他大概要在这里住上几年了。这倒不算是坏事,他担心的不是这些,只是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