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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章 第 26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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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象中她哥出行都很低调,和那些爱摆阔斗富的王孙公子完全不同。

他们爱开动辄千万的豪车,而他最多也就开开宾利欧陆这样——宾利也不经常开。要说开得最多的,还是那辆至尊保姆车奔驰vito,听说最近好像升级成V260了,俩车除了性能,结构外观基本也差不多。

他比较长情,用习惯的东西基本就不更换。

车不高调,但也绝对不普通,遇到极为正式的场合他会开车库里那辆红旗L5——平时都是陆家伯父在用。

好端端的,怎么又换了新车?

还这么巧合,偏偏和沈教授的那辆撞了款,程不喜背地里嘀咕。

横竖今天也就这样了,她才是口碑崩无可崩的那个,宁辞那边只有日后慢慢弥补,一点点挽回形象了——除此之外好像也没别的什么办法了,谁让她不长记性呢。QAQ

消息发过去至今还没回呢,可见有多生气。

...

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闹得不愉快,他哥身份又比较特殊,街上人多眼杂,要是被拍到什么终归不好。她虽然心里不情愿,但还是乖乖上了车。

熟悉的内饰,就连座椅的前后距离和靠背角度都和上次坐沈教授那辆区别不大,甚至可以说几乎完全一样,就好像他实地考察过....emm应该是想多了。

不至于吧?

程不喜其实很喜欢空间大的车,尤其这种中大型的SUV,宽敞又实用。这车能摸到的地方不是真皮就是木头,抛光得也恰到好处有油质光感,手感很妙,贵得不浮夸,也不奢靡,尺度把控得非常舒服,就很oldmoney

喜欢大型车就跟喜欢鲨鱼和恐龙一样,她知道自己是什么德行,小时候崇拜霸王龙,长大了崇拜陆庭洲.....但这些都是过去式了。

刚才特别留意车牌,这完全就是俩崭新的车,没和沈教授借换开,当然当哥的也不屑做这种无聊的事情——

今天负责开车的不是辛集,辛哥去外地蹲点项目了,驾驶座是完全陌生的面孔,但是能入她哥眼的,绝不是什么简单的人。

程不喜不由得想起那位名叫万怡的妖女,不知道她最近和大哥走得近不近,很久没见过了。

……

坐下后,车内很安静,就连空气都凝结着寂默。

无聊点开寝室小群,里面正在激烈吐槽。

管11.23:[图片/][图片/]

管11.23:[学人精!(发怒)]

管11.23:[看别人有她也必须要有,真是贱死了!]

怡(考研版):[我了个燥,她没有自己的审美吗?(笑哭)]

管11.23:[服了,学就学了,偏偏这蠢逼还要和你比!!气死我了!!]

雅缤8.17:[你第一天知道?]

[我入学时戴了条手串,转头就在她手上看见了条一模一样的,还有发箍沐浴乳啥的(捂脸)(破涕为笑)就连我买个草稿本都要学。。。尤其还爱借东西不还,真是日了狗了]

[学人精能不能去死!!]

[精神瘸子,嫉妒心强又自卑的小丑]

.....

事情起因是冯源见管谦茹买了件漂亮毛衣,转头也买了,还大摇大摆说她买的更便宜,这下可把管惹毛了,群内激情开喷。

程不喜正巧看到那句‘嫉妒心强又自卑’,不知道是赞同说得太对还是别的什么的,总之扯了下眉头。

陆庭洲注意到,问她:“在看什么?”

她犹如惊弓之鸟,立马将群聊天关闭,目光躲闪:“没看什么。”

嘴上这样说,满脑子都是学人精、学人精...

再结合这辆新车....心里乱七八糟的。

即将出发,她张口就问要带她上哪儿,仿佛必须确认是送她回学校才能安心。

陆庭洲答非所问,只敲打:“听二老说,你很久不回家吃饭了。”

程不喜:“……”

“最近学习任务很重吗?家都不回。”

那不是你回来了吗。

摆在从前,她周末高低都会回去一趟。

他话里话外的牢骚意味已经很明显了,程不喜硬着头皮说:“最近考试周。”

大哥好像也不是非要她说点什么不可,只是单纯问问。

程不喜松了口气。

下一秒,他递来个盒子。

程不喜眨巴眨巴眼,后知后觉是送她的礼物,抬眼看向送礼物的人,夕阳西坠,大哥的身躯伟岸英拔,那张脸不动声色,但莫名有种温柔的色泽。

“……”

“打开看看。”他说。

程不喜小小惊措,但规矩照做。

拆开包装,里面是鞋盒,拨开盒盖,漂亮的鞋面映入眼帘。

是一双MIU MIU的圆头复古玛丽珍。

白拼黑,3.5厘米粗高跟,风格慵懒甜美,穿上就是公主,还特别显腿长。

八成是上回,见她在外面穿了件十分漂亮的亚麻针织衫,夜色里莹莹动人,但鞋袜的搭配有些差强人意,于是大哥亲自挑选了一双送给她。也算是补上他回来的首个正式见面礼罢?

“不喜欢吗?”

她迟迟不动,大哥有些吃不准这礼物送得究竟合不合她的心意。

质疑声出,她立马摇头,露出克制又惊喜的笑颜:“喜欢。”

具体怎么个喜欢,也没说清楚。

反正就是喜欢。说难听就是敷衍。

这并不是他头回送她鞋子,都说送鞋子有希望对方能“鞋”手相伴的意思,鞋又与和谐的谐是同音,可——程不喜倒希望是远走高飞的意思。

这双鞋在她眼里就是个漂亮的刑具。

说起高跟鞋,她小时候有段时间特别羡慕鬓影衣香的都市丽人,尤其是舞会上穿恨天高的那一拨。

她们面容精致、纤细条顺,戴流苏耳环,香气扑鼻,一颦一笑皆像范本上刻画的那样,完美得无可指摘,浑身上下都透着优雅名媛淑女范儿,最主要,她们脚上穿着闪闪发亮的高跟鞋。

长裙曳地,丰臀妖娆,走姿踩踏的声音像是在琴弦上跳舞,而程不喜却只能穿平底的玛丽珍、再不济运动鞋、板鞋。甚至好几回夜里做梦都是穿高跟鞋。终于有一天趁养母不在,偷穿了她鞋柜里那双MB蓝色缎面钻孔鞋。

MB,ManoloBlahnik,莫罗伯拉尼克,在国内只有香港三家专卖店。

养母的鞋,她穿显然不合脚,但她还是倔拗地将脚塞进去,穿好后对着镜子左右欣赏,兴奋不已,正打算走几步过把瘾,不料被回来的陆庭洲撞个正着。

“小,小野哥哥.....”

隔着一扇雕花木门的程不喜和清雅端方的大哥四目相对,顿时脸上血色全褪。

比起她的胆虚寒噤,像是白日撞鬼,陆庭洲倒是没说什么,只是替她轻轻合拢好门,面容平静无一丝波澜褶皱,饶有兴致问:“扣扣喜欢蓝色的鞋子吗?”

——

她当时怎么回来着,记不太清了,因为这样类似的丢人现眼的场面还有很多……太多了,多得数不清。

依稀记得当时是傻不拉几地冲他点了点头,然后咬住下嘴唇吧?嗯应该是的。毕竟她小时候更离谱,紧张起来舌头会打结,话都说不出来。

偷穿养母的鞋这事儿就此告一段落,后来她成人礼,果真收到一双蓝色的MB高跟鞋,和她两只脚的尺寸完美吻合。只不过当时她收到的礼物实在太多,而她时隔多年对于高跟鞋的执念已经淡去大半,甚至都快忘记当年还有这样的小插曲。

本以为只有一双鞋,结果——

大哥又从后排拿来一个盒子,沉甸甸的还。

程不喜:“………”

在他露出疑惑的眼神、并且质问她为什么不要之前,程不喜还是从善如流将东西接过来。

太明显了,光看颜色和包装就知道是爱马仕。

就是不知道送的是爱马仕的哪一款。

她当面拆开防尘袋,里边儿是一只香槟色的爱马仕Birkin

“……”

拜陆思雨所赐,程不喜见过爱马仕全系列的包,二姐姐混迹娱圈,贵圈出名的拜高踩低,争名夺利,而她家世又显赫,是各大奢牌的至尊VVIC。

好东西见得多了眼光也挑,可眼前这一款她却没什么印象。

为什么突然送这个……?她不缺包啊。

虽然没直接张口问出来,但满脸的困惑已经实实在在诉说出她内心的真实想法。

可说多错多,有些事情一旦较真就像打结的毛线球,怎么也扯不清,最好的方式就是默默接受,她直截了当说:“谢谢哥。”

果然,大哥没再问长问短,相反看她的目光多了几分沉醉心安。

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她哥也成了俗人一个,送包包送首饰,今天腕表明天吊坠子,对物欲低的人来说,就一堆没用的石头和盛东西的袋子。

背地里唏嘘,可不收也得收。

孰不知上了岁数的男人是这样的,不论生意场上怎么牛逼,怎么一呼百应风生水起,当面对年轻娇俏,青春洋溢的小姑娘时,内心多少还是有些隐晦的卑鄙。

生怕心尖上的小姑娘嫌弃他年纪大,嫌弃他木讷无趣,彼此之间代沟崎岖,因此处处张着神,问遍了身边的人,用尽钱财来极尽所能补偿。

说白了有心者有所累,无心者无所谓。

他这样患得患失,可程不喜压根没这些念头,自打说错话被忽视这么长时间她早想明白了,肖想不该肖想的,没好下场。

她心中有也只有一杆小小的秤砣,恩情赛过天。

不论她哥送不送这些昂贵精致的舶来品,她都永永远远敬重。

要说唯一的不同,或许早前年幼无知,对他还存有一点荒唐爱慕的心思,但现在是万万不敢有了。

大哥今天明显是有备而来,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。莫不是上回在荣园对她说话太大声而产生愧疚心……总之看不透他。

礼物都收了两轮,再不陪个笑脸多少有些说不过去,程不喜干脆脱下脚上的旧鞋,换上新鞋,还将新得的包揣在怀里。

见她这样高兴,那种蔓延到眼睛里面的真情实意,陆庭洲忽然没头没尾地问:“会生哥哥的气吗?”

“…………”

程不喜欣赏新包包的动作停下来,怔了几瞬,准确说是茫然。

这句话好像不久之前,他刚回来那天也同她说过。

当时她是怎么回应来着?

不会。

“不会。”而今她也同样这么回应。

神情有些呆憨。

为表衷心,今天还又多加了一句:“我从不生哥哥的气。”

哪有拿了好处说生气的理。

这包....横竖都能买她的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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